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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水“审管联动监督”闭环管理实现多部门有效衔接|全球微动态

东方资讯     2023-04-06 20:20:4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为有效解决审批和监管过程中“标准不一”“权责不明”“审管脱节”等问题,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探索整合全流程审批和监管、执法环节,进一步促进受理、踏勘评审、审批和行业监管部门、综合执法部门等不同部门、不同环节间的信息共享,构建起前期审批与后续监管执法部门间有效衔接、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。

厘清职责边界,明确审管关系。编制《沂水县部门权责清单》,共涉及19个部门165项行政许可、1项行政确认、15项其他权力事项,并逐一明确事项权力、实施责任、指导监督责任、追责情形及依据等,构建了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,实现审管互动任务清单化、环节精细化、操作规范化。

优化机构配置,强化效能评估。一是设置踏勘评审机构。打破原有审批壁垒,从优化资源配置入手,按照项目受理、踏勘评审、审核审批三分离原则整合市场准入、工程建设和社会事务等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责,组建了踏勘评审科专门负责踏勘评审环节。二是建立标准化踏勘评审模式,通过完善管理制度、规范工作标准、明确责任主体和聚焦改革创新等举措,推进踏勘行为规范化、内容精细化、服务廉洁化和工作亮点化。三是建立问题互动机制。通过现场踏勘、专家评审、座谈交流、查看业务资料等方式,及时发现受理材料存在的问题,并第一时间会同受理、审批科室督促指导申请人整改到位,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性和群众满意度。

健全联动机制,提升监管效能。一是健全协同会商制度。进一步完善审管衔接备忘录,行政审批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,对涉及国家安全、生态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重大生产力布局、重大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项目,组织相关部门会商,充分听取意见建议,共同研究确定审批环节和需要重点审核的问题。二是建立监管前移制度。行政审批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,对于专业技术性强或其他需要监管部门参与的事项,按需要组织审查员成立审查组参与现场勘验或评审,审查员从各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专家中选调。通过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审批流程,保障审批质量。三是建立日常联络制度。行政审批部门和各监管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,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关的衔接、沟通、协调等工作,行政审批部门联络员将行政审批信息发送至相关监管部门,各监管部门联络员负责将本部门的涉批文件、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变更、违法、安全隐患等信息反馈至行政审批部门,通过信息沟通、协调联动,实现审批与监管既相对分离又紧密衔接。(张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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